近几年,北京市政协不断拓宽民主监督领域,相继成立财政预算协商监督小组、新闻舆论导向监督评议小组、大气污染治理监督小组;向有关部门派出城管监察监督员、出租汽车监督员、特约人民陪审员、特约监察员、检察监督咨询员、街道民主监督员、文化市场特约监督员以及行风评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特约工作人员;组织对政府部门提案办理情况的检查评议活动。这些有效的民主监督形式对北京市法律、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北京市政协财政预算协商监督小组成立以后,在每年的年中和年底分两次听取市财政局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预算草案提出协商意见和建议。1999年,北京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预算协商监督小组的建议,适当调整了预算安排,如社会保障支出,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1900万元,重点用于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再就业的需要;在挖潜改造方面增加50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含量高、效益好的项目,在卫生事业和城市维护费用方面也较大幅度地增加了预算。
由各界政协委员组成的舆论导向监督评议小组,每一季度对首都各媒体的舆论导向进行评议。他们的意见得到了中宣部、中共北京市委和市属新闻单位的高度重视。
北京市政协向市有关部门派出的各种特约监察、监督人员已达166名。他们在民主监督岗位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9位担任市高法、市检察院的特约监察员,经常深入基层法院、检察院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正。15位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约监察员,深入到市政府有关局和各区县政府,了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参加行风评议,促进廉政勤政建设。32位担任法院特邀人民陪审员的政协委员,通过参与案件审理进行民主监督,他们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群众和法院的高度评价。有一位特邀人民陪审员接到反映个别法官违法乱纪举报后,立即赶到那个法庭,听取了一整天的案件审理,了解到第一手材料,随即把情况和自己的建议向上级法院做了如实汇报。很快,上级部门根据他的建议,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被群众举报的法官也得到了处理。
北京市政协还通过视察、考察活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1999年,他们对北京市各方面的工作组织视察、考察113次,加大了民主监督力度。如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组织政协委员就《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学习委员会组织政协委员对北京市7个区县14个旅游景点进行考察;文史资料委员会组织政协委员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和传统民居保护”进行视察等。这些视察、考察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大多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重视,许多建议被采纳。